第(2/3)页 一米九的高个子男生,朝着凑过来的人们礼貌的说着借过,径直到了看台边,两手搭在护栏上,他俯下身,注视着坐在眼前的女孩,扬起唇角露出大大的笑容,黑色的眸子闪闪发亮。 她没什么好脸色的拿出了一瓶水。 他却不接。 于是,她抿了抿唇,把瓶盖扭开,再把水递给了他。 他干脆利落的抓着她的手,就着她握水瓶的姿势,喝了好几口水,有水随着他的唇角滑落,水痕滑过鼓动的喉结,又经过锁骨,没入球衣之中,与青春骚动的汗水混在一起,野性又张扬。 她终究还是看不下去,从包里掏出纸巾,站起身替他将脸上与脖子上的水迹擦干净。 他太高了,如果不是他始终弯着腰配合,她抬手的姿势都费劲。 队友按捺不住跑过来,八卦的问:“覃狩,你和我们学校校花是啥关系?” 白瑶与覃狩读的不同专业,而白瑶进学校的第一天起,就被那些无聊的男生奉上了校花宝座,成为了风云人物。 至于覃狩,在俊男美女辈出的大学里也算不上最突出的那个人,但他性格很好,再加上他运动天赋极好,在赛场上亮过相后,人气便噌噌的往上涨。 覃狩握住了女孩的手,咧开嘴笑道:“我女朋友。” 看热闹的人“哇”了一声。 而那一天,白瑶之所以对他没有好脸色,是因为在不久之前她发现自己晚上抱着睡觉的娃娃不见了。 白瑶的父母常年在外面做生意,偶尔会有打扫卫生的阿姨会来,但不经她的同意,是不会乱动他的东西。 那么答案就只有一个了。 那天晚上,白瑶气冲冲的推开了隔壁的房门,“覃狩,我娃娃呢?” 男生无辜脸,“什么娃娃?” “没有娃娃我睡不着!” 他眉眼一弯,“那就抱着我睡吧。” 白瑶拿起枕头砸在了他的身上。 从六岁那年起,无家可归,无处可去的覃狩就住在了白家,靠着天生阳光开朗的性子,身边没有人是不喜欢他的,白瑶自然也是其中一个。 但某些时候,他们也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小问题闹点矛盾。 他们从小到大都是形影不离,长大了会在一起这件事,也就成了水到渠成的事情。 白瑶的父母并不反对他们在一起,毕竟覃狩这孩子是他们看着长大的,知根知底,确实是个好孩子,更甚至偶尔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,白瑶的父母还会闲聊一般的说起让他们以后买婚房不能买的远了。 第(2/3)页